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教辅材料征订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县教育和科技局       字体:

各中小学:

现将《紫云自治县教辅材料征订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2月16日  

紫云自治县教辅材料征订和管理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及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要求,严格按照“统一选择、学生自愿”的原则,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现就我县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征订和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1.认真贯彻落实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2.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各学校要在省教育厅审定的目录内征订教辅材料,不得擅自征订省厅审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也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等形式购买。

3.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教学需要,按照“已开课,学生人手一册;未开课,一本不订”的原则,确定各年级、各学科的教材教辅使用数量,不得虚报、瞒报、多报。

4.每名学生每学期只享受一次免费教科书,教师用书由学校统一购买,不得占用免费教科书的名额。

5.严禁学校和教师个人组织统一购买或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报刊、杂志、习题册等,严禁向学生收取试卷费、印刷费、资料费,禁止购买使用盗版材料。

6.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将审定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或作业布置给学生,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

7.凡征订的教辅材料,各校一定要组织学生用好,并合理安排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紫教发〔2022〕11号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教辅材料增订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