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紫云自治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紫府办发〔2019〕5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升执法的社会满意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
(1)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类别、职责、权限、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
(2)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在编制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
(3)编制行政执法人员名册。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证件编号、执法岗位、执法区域等,将名册进行公开,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向县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4)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信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编制《权利告知书》,明确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救济等权利,并适时动态调整。
(5)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在县政府网站和其他网站上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完善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和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行政相对人投诉举报的问题,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规范事中公示
(1)强化行政法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2)执法时要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和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公示执法身份。
(3)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公示。在大厅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布
(1)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查询和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渠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建立决定公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人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3)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4)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在每年1月3日前公开本部门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相关数据,并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在参考上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文书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2.规范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紫云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记录重点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3.强化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询问)、现场检查(勘验)、抽样取证、行政强制、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4.建立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实行清单式管理。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统一的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导,规范本部门执法行为用语,明确记录的重点、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实时记录和监督。
5.严格落实执法档案管理。要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要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以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
6.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发挥其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作用。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探索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7.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制度
1.强化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具体负责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股(室)及负责人,配备1至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或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针对我局法律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问题,建立健全我局法律顾问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2.编制审核目录清单。结合我局执法类别、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紫云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我局所有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但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等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
3.编制审核要素清单。编制《紫云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清单》,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执行裁量基准适当、无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4.编制审核流程图。根据我局执法工作实际,编制《紫云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审核程序,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以及各环节责任承担情形等,全面系统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紫云自治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股、站、中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完成各项任务。
(二)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相互衔接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按国家统一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定“三项制度”配套制度,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四)保障经费投入。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
(五)加强队伍建设。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以及人员激励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建立和实施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国家抚恤政策,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