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分类分级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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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落实国家层面防范等级标准认定,加强我县燃气行业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反恐怖防范工作系统化、精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反恐怖防范工作效能,根据省、市反恐办《关于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分类分级办法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应查尽查,应评尽评。对辖区内燃气行业全覆盖摸排,符合认定标准的,全部、完整、科学、评估、认定等级。

(二)统一标准,严格规范。按照本办法认定标准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进行认定。严格按照调查、评估、审核、确定、告知、备案程序规范认定工作。

(三)协作配合,突出特点。加强同相关单位、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反馈分类分级情况。

二、组织领导

成立紫云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分类分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贾道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筑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定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光庆  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李素康  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成  员:顾向华  燃气办负责人  

郭飞玲  燃气办工作员

办公室设在局燃气办,李素康任办公室主任,顾向华、郭飞玲具体负责把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分类分级工作按实施方案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培训(即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组织开展对分类分级办法业务学习培训。

(二)梳理核实(4月26日至4月30日)。开展对辖区内燃气行业重点目标数量、类别等进行摸底排查,结合“三年达标”开展认真梳理。

(三)规范认定(5月6日至5月30日)。综合评估反恐风险、目标重要程度等因素,按照调查、评估、审核、确定、告知程序,对本地和所属重点目标进行分类并确定等级。

(四)审核备案(6月1日至6月15日)。将确定的重点目标分类分级情况向县反恐办、市住建局备案。

(五)统计报送(6月16日至6月28日)。对重点目标单位逐级上报的分类分级情况进行登记、统计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反恐怖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认识加强重点目标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燃气行业重点目标分类分级相关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反恐怖防范工作措施,推动反恐防恐能力提升。

(二)强化培训。开展分类分级办法学习培训,充分认识重点目标分类分级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重点目标的分级分类认定标准和各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进一步明确重点目标分级分类的程序要求,提高重点目标分级分类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动态管理。重点目标审核备案后,要把履行反恐防范工作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纳入日常管理。对于部分时段(如重大节庆、敏感期、重大活动或专项行动期间)、地域遭受恐怖袭击可能性较大的重点目标,采取非常态加强反恐怖防范措施。

(四)强化工作落实。按照《贵州省重点行业领域反恐怖防范标准建设三年达标工作方案》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要求,扎实推动燃气行业反恐防范标准化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督促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在2021年11月前,落实达标验收各项工作任务,迎接12月份的省级达标验收。

紫云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