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

发布时间:  来源: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

全县广大群众: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散发和聚集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尤其是春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加强,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公众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关闭范围:紫云自治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农(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活禽批发市场、花鸟市场等各类市场的活禽交易活动。(包含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中心所在地及所有赶集天动点)

2.关闭时间:2021年1月8日起,进行暂时关闭。

3.关闭后的活禽交易区,由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开展全面清扫和封闭管理,封闭期间不得留存任何活禽,并对活禽排泄物、饲料、垫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以及与活禽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中心所在地及所有赶集天活禽交易点,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开展有关工作)。

四、严厉打击以各种形式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县范围内禁止流动性活禽销售及宰杀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严惩。

六、市场内销售的白条禽,未经检验检疫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八、在规定时间内未关闭的活禽交易市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关闭,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打击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35233303(县农业农村局)

35236719(县畜牧服务中心)

35233193(县市场监管局)

35230756(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