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冲疫情期间我县民生问题,按照稳就业,保民生的原则,促进百姓剩余农产品销售,增加困难群众收入,以小经济助力大脱贫,让城市管理融入到改善民生工作中来,县城管局拟采取“城乡结合、毗邻结合、平时和赶集日结合”的三结合方式,在县城区设立临时便民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摊区设置情况
我局拟在麒龙城市广场、鑫都步行街(内街)、鑫都十字路口(停车场)、鑫都十字路口(交警队出口右侧)、大灯脚、二环路、教场路七个区域设置临时摊区。
(一)麒龙城市广场
摊区类别:儿童娱乐设施、饰品玩具、小吃、夜市类,设置摊位40个,经营时间段:全天。
(二)鑫都十字路口(停车场)
摊区类别:水果类,设置摊位16个,经营时间段:全天。
(三)鑫都十字路口(交警队出口右侧)
摊区类别:脱贫攻坚特色农产品,设置摊位50个,经营时间段:全天。
(四)教场路
摊区类别:百货、服装类,设置摊位15个,经营时间:全天。
(五)大灯脚(停车场)
摊区类别:时令水果类,设置摊位15个,经营时间段:全天。
(六)鑫都步行街(内街)
摊区类别:小型儿童娱乐设施、小吃、饰品玩具类,设置摊位30个、经营时间段:18:30-24:00
(七)二环路
摊区类别:夜市类,设置摊位40个,经营时间段:18:30-24:00。
二、摊区进驻要求
(一)进驻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
(二)餐饮类经营者需自行铺设地胶,避免污染地面。
(三)产生大量油烟的烧烤类摊点和使用大音量喇叭的摊点不予纳入。
三、进驻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 暂定
2.报名登记地点: 县城市管理局便民服务窗口(格凸大道南段214号紫盛新苑广场旁)。一户只能选择一个地点登记,重复登记无效。
3.所需资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需提供建档立卡相关证明及复印件;(4)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及复印件;(5)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及所在社区(村)提供生活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二)审核
登记结束后,由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伪造材料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一律不予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可优先入驻。
四、管理要求
(一)本次设置的临时雄区为临时设置,设置时间暂定为三个月,如遇政策调整,所有经营者应立即无条件撤出;
(二)我局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摊位经营者不得转让、转租摊位牟利、不得超越规划区域经营;
(三)原则上不得影响市民生活,若接到市民投诉,应以投诉为主,取缔相应的扰民摊位;
(四)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所有经营者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入场。必须保持摊点环境干净整洁,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每日清理;
(五)经营者对售卖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六)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经营者必须按照我局现场队员的调度和安排,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避免发生重大事故。
(七)我局于每个摊区均安排有队员在现场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有疑问可直接询问或拨打单位电话0851-35230756。
(八)本通告至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事项由紫云自治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紫云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