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股室(中心):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学生进入暑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我街道防溺水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防溺水工作督查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文翠 松山街道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吴崇雨 松山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成 员:粟繁林 松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成 员:梁兴祥 松山街道党政办工作员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松山街道纪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粟繁林兼任。
二、工作职责
1. 全面督导各村(社区)完善配备防溺水“四个一”救援设施(即在危险水域设置一块警示牌、配备一根救生杆、一条救生绳、一个救生圈),确保设施齐全且能正常使用。
2.督促各村(社区)对高、中风险水域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如防护栏、防护网、视频监控设备等)。
2. 对各村(社区)及有关股室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包括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水域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等。
3. 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河流、池塘、水库、水坑等易溺水危险水域进行巡查,检查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完好、防护设施有无损坏缺失,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4.督促各村(社区)是否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巡查人员是否到位。
5.全面督导各村(社区)、相关股室是否对辖区内未成年人进行全面了解,精准识别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殊家庭,重点家庭等重点群体建立台账。是否重点对辖区内有野泳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排查统计,并建立重点包保台账。
6. 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迅速展开核查,查明事故原因和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7. 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内容,对各村(社区)及相关股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督查小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严格督查,严肃问责。督查小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督查工作,对工作不力、履责不到位的股室和个人,将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 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督查小组各成员之间、与各村(社区)及相关股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