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松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防溺水工作督查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松山街道办事处  字体:

村(社区)各股室(中心)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学生进入暑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我街道防溺水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防溺水工作督查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小组组成人员

  长:吴文翠松山街道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吴崇雨松山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员:粟繁林松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员:梁兴祥松山街道党政办工作员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松山街道纪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粟繁林兼任。

二、工作职责

1. 全面督导各村(社区)完善配备防溺水“四个一”救援设施(即在危险水域设置一块警示牌、配备一根救生杆、一条救生绳、一个救生圈),确保设施齐全且能正常使用。

2.督促各村(社区)对高、中风险水域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如防护栏、防护网、视频监控设备等)。

2. 对各村(社区)及有关股室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包括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水域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等。

3. 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河流、池塘、水库、水坑等易溺水危险水域进行巡查,检查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完好、防护设施有无损坏缺失,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4.督促各村(社区)是否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巡查人员是否到位。

5.全面督导各村(社区)、相关股室是否对辖区内未成年人进行全面了解,精准识别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殊家庭,重点家庭等重点群体建立台账。是否重点对辖区内有野泳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排查统计,并建立重点包保台账。

6. 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迅速展开核查,查明事故原因和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7. 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内容,对各村(社区)及相关股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督查小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严格督查,严肃问责。督查小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督查工作,对工作不力、履责不到位的股室和个人,将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 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督查小组各成员之间、与各村(社区)及相关股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