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格凸河镇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县政府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格凸河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格凸河镇党政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镇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格凸河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群众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告栏、办公室电话、文件信息下发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在镇政府档案室、办公室获取政府信息;
    2.从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告栏、办公室电话、下发的文件信息中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格凸河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紫云自治县羊场村塘坊组格凸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08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35757128

邮政编码:550807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本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