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当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顺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紫云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紫云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和识别标准,对全镇内所有农村户籍人口、易地搬迁(含同步搬迁)人口、农转非未享受城镇待遇的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要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重病、重残、出现“3+1”未保障家庭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多子女家庭等重点人群,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要对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享受临时救助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对2022年以来各级各部门下发的预警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多次预警且未纳入监测帮扶的预警线索,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对2023年预警线索户要认真填写《预警线索处置入户核查表》,并根据《工作手册》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各村(社区)建立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台账,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要重点排查是否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是否履职尽责;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监测户,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已经落实了针对性帮扶措施的,还要重点排查帮扶措施是否有成效。根据《工作手册》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明确要求,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暨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要按照《工作手册》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防汛、防旱、防灾等形势较往年依然严峻。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乡村振兴工作站牵头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报到乡村振兴工作站,由乡村振兴工作站报镇党委研究审核后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
(七)核实规范监测对象档案资料。各村(社区)进一步核实规范监测对象档案资料,根据监测对象识别时的有关要求,全面排查监测对象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对档案资料不完善的要及时补充完善,确保村级和监测对象家中各备一份档案资料。
二、进度安排
(一)开展业务培训(5月10日前完成)。乡村振兴工作牵头,采取线下培训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6月10日前完成)。组织驻村干部、村支两委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村(社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根据工作进度,开展信息采集录入。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做到面对面与农户核实信息采集内容,并由调查干部、农户双方签字认可,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交申请总结报告(6月18日前完成)。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全面总结集中排查暨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总结报告,于6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申请报告报主要负责同志审定,于6月18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各驻村工作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大力宣传“防返贫申报微信小程序”。要充分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7平台”以及村农户自主申报受理点,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线索,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村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按照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方法推进排查。同时要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情况,按照“一周一报”的工作要求落实,确保在各节点前完成相关工作。
(四)强化整改责任。针对本次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重点 督办整改,确保问题全面改、彻底改,补齐工作短板弱项。